設規模門檻有利稀土業健康發展
時間:2017-06-15
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了稀土行業準入條件,預計全國行業稀土有20%的產能將被淘汰。該準入條件自公布之日起實施。新頒布的準入條件從企業生產規模、工藝設備、資源綜合利用能力等方面對稀土行業企業作出準入要求。
準入條件顯示,以氧化物計算,混合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20000噸年;氟碳鈰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5000噸年;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于500噸年,禁止開采單一獨居石礦。
雖然我國稀土行業看似進步較快,但其真實水平尚處于發展階段,尤其是存在的一些問題如集中度低,小、散、亂現象比較突出,這些問題不能較好解決,勢必會影響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首先,除了北方稀土、南方稀土、五礦稀土等六家稀土集團外,我國稀土企業普遍小、散、亂,行業集中度相對較低,缺乏規模效益,難以構建產業核心競爭力。
其次,研發投入不足,創新力量弱,沒能形成以企業為中心的技術創新體系,初級產品多,附加值高的產品少,獨家品牌少,稀土冶煉技術水平落后。
第三,稀土行業經營管理、品牌形象與國際先進水平具有較大的差距,缺乏在國際稀土市場具有代表性的重磅產品。
前幾年,由于稀土價格持續增長,對生產資金和技術的要求不高,加上行業門檻很低,造成稀土行業的企業眾多。據悉,我國現有稀土礦山企業有23家,冶煉企業有99家。按照新的準入條件,接近三分之一的礦山企業達不到標準要求,接近二分之一的冶煉分離企業可能還達不到標準要求。對于達不到準入門檻且技術裝備水平落后的企業,其產能將遭到淘汰。但是部分未達標或者接近達標的企業,將限期改造以達到標準。
政府相關部門設立規模門檻,有利于稀土業健康發展。因為提高對稀土企業的準入門檻,不僅可以避免行業惡性競爭,更重要的是為了提升我國稀土行業整體生產和經營質量。稀土行業準入條件必然要砍掉一批不合格的小企業,這就給大中型企業帶來了更大的發展空間,“正規企業鳳毛麟角,非法作坊遍地開花”的現狀將會大大改觀。
對于稀土集團來說,即使沒有市場準入制也會按照嚴格的操作流程保證產品的質量,所以,要獲得許可證并沒有什么困難。對于有資格貼上市場準入標志的大中型稀土企業來說,這意味著生產、銷售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增長。